充电安全操作规程
一、充电室内严禁烟火,并不准存放易燃物品,通电时应打开通风,以便及时排除有害的气体。
二、充电前应检查电瓶有无破裂或漏出电解液的情况,无问题后方可打开盖子。
三、向电瓶内倾倒电解液时,必须小心谨慎,防止漏液或飞溅。
四、充电使用的导电夹子必须夹紧,以免松动发生火花,互相间连接的导线,必须绝缘良好,防止短路。
五、打开充电电源前,应先进行安全检查,特别是接地装置必须牢靠,导线,开关,仪表等正常方可进行。
六、充电时,应根据实际的需要,调整供给的电压,电流不得超过负载,且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45摄氏度,否则应停止充电。
七、电瓶充电后,须经1—2小时后,方准将盖子盖好,以免其中气体将电瓶炸破。
车床安全操作规程
一、工作前,将衣报袖口扎紧,女工发辫挽入帽内,严禁戴手套操作。
二、开车前检查:
(一)、各转动部分手柄,离合器,281001520B日野起动机,电门开关是否正常,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牢固。
(二)、各部润滑情况是否正常,各油孔加油按规定加油。
(三)、单轴自动车床尚须检查车头与变速箱无障碍,各走刀限位螺钉是否紧固。
三、开车前用手转动主轴,检查车头变速箱无障碍后,再空载低速试车2—3分钟,各部润滑正常后开始工作。
四、卡盘、夹具、工件、刀具等安装必须牢靠。转动时,工件、卡盘不得碰刀架,利用花盘装夹不规则零件时,必须加设配重,使其平衡,使用弹簧夹头时,必须保证孔与材料的外形尺寸相适应,夹持可靠,装夹后,卡盘扳手等必须取下。
五、变速时须先停车,待主轴停稳后再行变速;高速旋转时,不得打车强迫停止主轴旋转。
六、转动刀架时,应移至安全位置,防止刀具与工件等碰撞。
七、高速切削时,应待防护眼镜,并加设防护装置,及时断屑和清理铁屑,禁止用手或量具拉铁屑。
八、在车床上锉光或砂光工件时,必须注意:
(一)不让手和衣服触及转动的工件或卡盘。
(二)不准使用已破裂的砂布。
(三)不准用手指套砂布砂内孔。
(四)不准使用无柄锉刀。
九、材料或工件超出车床时,需挂醒目标志,或放置障碍物;超出车头300mm(直径20mm以下小料则为200mm)时,需加托架。
十、车铸铁前须将床面冷却液擦干净,以免铁屑带进床面与拖板导轨面之间。
十一、下班时清除铁屑,擦净机床,在导轨各滑动面上均匀的涂上一层润滑油,各操纵手柄放在空档,关闭电门,清理工作地点,大工件应用木头支柱,以防工件变形和影响主轴精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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